集合與邏輯
觀念
集合的交集、聯集、補集與文氏圖,以及「若 則 」的逆、否、逆否命題;逆否命題與原命題同真假,所以證明逆否命題就等於證明了原命題(間接證明)。
例:「若 則 」為真,但逆命題「若 則 」為假( 就是反例)。
集合語言貫穿機率(事件就是集合)、函數定義域與所有數學證明的書寫方式。
例題
設宇集 , 是其中 的倍數, 是其中的質數。求 的所有元素(用逗號分開)。
看解法與答案
列出來:,。
是在 但不在 的元素:。
答案:
用在哪裡
- 程式
not (A and B)等於(not A) or (not B),寫程式化簡判斷條件用的就是笛摩根定律。 - 資料SQL 篩選「買過 A 但沒買過 B」的客戶就是集合 ,INNER JOIN 是交集、UNION 是聯集。
- 法律合約寫「若逾期則罰款」,並不代表「準時就不罰」;那是原命題的「否命題」,和原命題不等價。
插畫


學習路徑
先學會
這一課是起點,不需要先備。
學完可以接著學
- 反證法 高中 10 年級
互動練習在本機版
這個網站是觀念與例題的閱讀版。互動練習(每次出不同數字的新題、自動判對錯、錯題本、熟練度與複習排程)在「數學學院」本機版,目前還沒對外開放。